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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業健康监護监督管理辦法(2012)

《用人单元职業康健监護监視辦理法子》已2012年3月6日國度平安出產监視辦理总局局长辦公集會审议經由過程,现予颁布,自2012年6月1日起實施。

局长  骆琳

2012年4月27日

用人单元职業康健监護监視辦理法子

第一條 為了規范用人单元职業康健监護事情,增强职業康健监護的监視辦理,庇護劳動者康健及其相干权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职業病防治法》,制订本法子。

第二條 用人单元從事接触职業病風險功课的劳動者(如下简称劳動者)的职業康健监護和平安出產监視辦理部分對其施行监視辦理,合用本法子。

幸福空間,第三條 本法子所称职業康健监護,是指劳動者上岗前、在岗時代、離岗時、應急的职業康健查抄和职業康健监護档案辦理。

第四條 用人单元理當創建、健全劳動者职業康健监護轨制,依法落實职業康健监護事情。

第五條 用人单元理當接管平安出產监視辦理部分依法對其职業康健监護事情的监視查抄,并供给有關文件和資料。

第六條 對用人单元违背本法子的举動,任何单元和小我均有权向平安出產监視辦理部分举報或陈述。

第七條 用人单元是职業康健监護事情的责任主體,其重要賣力人對本单元职業康健监護事情周全賣力。

用人单元理當按照本法子和《职業康健监護技能規范》(GBZ188)、《放射事情职員职業康健监護技能規范》(GBZ235)等國度职業衛生尺度的请求,制订、落實本单元职業康健查抄年度規划,并包管所必要的專項經费。

第八條 用人单元理當组织劳動者举行职業康健查抄,并承當职業康健查抄用度。

劳動者接管职業康健查抄理當視同正常出勤。

第九條 用人单元應被選擇由省级以上人民當局衛生行政部分核准的醫療衛朝气構承當职業康健查抄事情,并确保加入职業康健查抄的劳動者身份的真實性。

第十條 用人单元在拜托职業康健查抄機構對從事接触职業病風險功课的劳動者举行职業康健查抄時,理當照實供给以下文件、資料:

(一)用人单元的根基环境;

(二)事情場合职業病風險身分种類及其接触职員名册;

(三)职業病風險身分按期檢測、評價成果。

第十一條 用人单元@理%499m8%當對以%87lux%下@劳動者举行上岗前的职業康健查抄:

(一)拟從事接触职業病風險功课的新任命劳動者,包含轉岗到该功课岗亭的劳動者;

(二)拟從事有特别康健请求功课的劳動者。

第十二條 用人单元不得放置未經上岗前职業康健查抄的劳動者從事接触职業病風險的功课,不得放置有职業忌讳的劳動者從事其所忌讳的功课。

用人单元不得放置未成年工從事接触职業病風險的功课,不得放置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儿、婴儿有風險的功课。

第十三條 用人单元理當按照劳動者所接触的职業病風險身分,按期放置劳動者举行在岗時代的职業康健查抄。

對在岗時代的职業康健查抄,用人单元理當依照《职業康健监護技能規范》(GBZ188)等國度职業衛生尺度的划定和请求,肯定接触职業病風險的劳動者的查抄項目和查抄周期。必要复查的,理當按照复查请求增长响應的查抄項目。

第十四條 呈现以下环境之一的,用人单元理當當即组织有關劳動者举行應急职業康健查抄:

(一)接触职業病風險身分的劳動者在功课進程中呈现與所接触职業病風險身分相干的不适症状的;

(二)劳動者遭到急性职業中毒風險或呈现职業中毒症状的。

第十五條 對筹备離開所從事的职業病風險功课或岗亭的劳動者,用人单元理當在劳動者離岗前30日內组织劳動者举行離岗時的职業康健查抄。劳動者離岗前90日內的在岗時代的职業康健查抄可以視為離岗時的职業康健查抄。

用人单元對未举行離岗時职業康健查抄的劳動者,不得消除或终止與其订立的劳動合同。

第十六條 用人单元理當實時将职業康健查抄成果及职業康健查抄機構的建议以书面情势照實告诉劳動者。

第十七條 用人单元理當按照职業康健查抄陈述,采纳以下辦法:

(一)對有职業忌讳的劳動者,调離或临時離開原事情岗亭;

(二)對康健侵害可能與所從事的职業相干的劳動者,举行妥帖安顿;

(三)對必要复查的劳動者,依照职業康健查抄機構请求的時候放置复查和醫學察看;

(四)對疑似职業病病人,依照职業康健查抄機構的建议放置其举行醫學察看或职業病诊断;

(五)對存在职業病風險的岗亭,當即改良劳動前提,完美职業病防護举措措施,為劳動者配备合适國度尺度的职業病風險防護用品。

第十八條 职業康健监護中呈现新產生职業病(职業中毒)或两例以上疑似职業病(职業中毒)的,用人单元理當實時向地點地平安出產监視辦理部分陈述。

第十九條 用人单元理當為劳動者小我創建职業康健监護档案,并依照有關划定妥帖保留。职業康健监護档案包含以下內容:

(一)劳動者姓名、性别、春秋、籍贯、婚姻、文化水平、癖好等环境;

(二)劳動者职業史、既往病史和职業病風險接触史;

(三)历次职業康健查抄成果及處置环境;

(四)职業病诊療資料;

(五)必要存入职業康健监護档案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條 平安出產行政法律职員、劳動者或其嫡親属、劳動者拜托的代辦署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動者的职業康健监護档案。

劳動者分開用人单元時,有权索取本人职業康健监護档案复印件,用人单元理當照實、無偿艾草枕,供给,并在所供给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二十一條 用人单元產生分立、归并、闭幕、停業等情景時,理當對劳動者举行职業康健查抄,并按照國度有關划定妥帖安顿职業病病人;其职業康健监護档案理當按照國度有關划定施行移交保管。

第二十二條 平安出產监視辦理部分理當依法對用人单元落實有關职業康健监護的法令、律例、規章和尺度的环境举行监視查抄,重點监視查抄以下內容:

(一)职業康健监護轨制創建环境;

(二)职業康健监護規划制订和專項經费落實环境;

(三)照實供给职業康健查抄所需資料环境;

(四)劳動者上岗前、在岗時代、離岗時、應急职業康健查抄环境;

(五)對职業康健查抄成果及建议,向劳動者實行告诉义務环境;

(六)针對职業康健查抄陈述采纳辦法环境;

(七)陈述职業病、疑似职業病环境;

(八)劳動者职業康健监護档案創建及辦理环境;

(九)為分開用人单元的劳動者照實、無偿供给本人职業康健监護档案复印件环境;

(十)依法理當监視查抄的其他环境。

第二十三條 平安出產监視辦理部分理當增强行政法律职員职業康健常識培训,提高行政法律职員的营業本質。

第二十四條 平安出產行政法律职員依法實行监視查抄职责時,理當出示有用的法律證件。

平安出產行政法律职員理當毋忝厥职,秉公法律,严酷遵照执律例范;触及被查抄单除臭芳香球,元技能機密、营業機密和小我隐私的,理當為其保密。

第二十五條 平安出產监視辦理部分實行监視查抄职责時,有权進入被查抄单元,查阅、复制被查抄单元有關职業康健监護的文件、資料。

第二十六條 用人单元有以下举動之一的,赐與告诫,责令期限更正,可以并處3万元如下的罚款:

(一)未創建或落實职業康健监護轨制的;

(二)未依照划定制订职業康健监護規划和落實專項降尿酸,經费的;

(三)弄虚作假,教唆别人冒名顶替加入职業康健查抄的;

(四)未照實供给职業康健查抄所必要的文件、資料的;

(五)未按照职業康健查抄环境采纳响應辦法的;

(六)不承當职業康健查抄用度的。

第二十七條 用人单元有以下举動之一的,责令期限更正,赐與告诫,可以并處5万元以上10万元如下的罚款:

(一)未依照划定组织职業康健查抄、創建职業康健监護档案或没有将查抄成果照實告诉劳動者的;

(二)未依照划定在劳動者分開用人单元時供给职業康健监護档案复印件的。

第二十八條 用人单元有以下情景之一的,赐與告诫,责令期限更正,過期不更正的,處5万元以上20万元如下的罚款;情节紧张的,责令遏制发生职業病風險的功课,或提请有關人民當局依照國務院划定的权限责令封闭:

(一)未依照划定放置职業病病人、疑似职業病病人举行诊治的;

(二)隐瞒、捏造、窜改、损毁职業康健监護档案等相干資料,或拒不供给职業病诊断電器維修,、判定所需資料的。

第二十九條 用人单元有以下情景之一的,责令期限治理,并處5万元以上30万元如下的罚款;情节紧张的,责令遏制发生职業病風險的功课,或提请有關人民當局依照國務院划定的权限责令封闭:

(一)放置未經职業康健查抄的劳動者從事接触职業病風險的功课的;

(二)放置未成年工從事接触职業病風險的功课的;

(三)放置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儿、婴儿有風險的功课的;

(四)放置有职業忌讳的劳動者從事所忌讳的功课的。

第三十條 用人单元违背本法子划定,未陈述职業病、疑似职業病的,由平安出產监視辦理部分责令期限更正,赐與告诫,可以并處1万元如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處2万元以上5万元如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條 煤矿平安监察機構按照本法子賣力煤矿劳動者职業康健监護的监察事情。

第三十二條 本法子自2012年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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